工業分析儀能自動連續測定多個煤樣的水分、揮發分、灰分,并計算其固定碳、發熱量和氫含量,同時也可單獨用作灰渣特性的測試,從進樣到出結果一次完成,適用于煤炭、電力、冶金、商檢、環保、造紙、化工、科研、質檢、學校等行業和部門,應用非常廣泛,其結構如圖1所示,目前尚無規程或校準規范。
依據對測量結果的影響,工業分析儀的計量、校準參考GB/T212-2008《煤的工業分析方法》、JJF1101-2003《環境試驗設備溫度、濕度》、JJF1376-2012《箱式電阻爐》、JJG257-2007《浮子流量計》和JJG1036-2008《電子天平》等相關標準規范、規程,主要分三個方面。
一、質量校準
稱量部分(電子天平):大部分工業分析儀采用量程110g~220g,分度值0.1mg的級電子天平。應使用F1等級標準砝碼,校準、天平,配套天平秤量的計量性能應符合JJG1036-2008的要求。
由于工業分析儀電子天平拆裝不方便,利用F1等級克組、毫克組標準砝碼進行稱量部分的校準。日常使用時建議使用單位采用校準方式給出修正值,代入電腦程序,樣品質量范圍(0.9~1.1)g,坩堝質量一般在30g以內,所以只需校準(1~50)g量程即可。
稱量坩堝質量之間的誤差應小于0.1g。
二、溫度校準
爐腔溫度:爐腔分為高溫和低溫兩個部分,在低溫部分105℃~110℃,誤差±2.5℃,高溫部分(815±10)℃,(900±10)℃,誤差±5℃。為了兼顧不同誤差要求,低溫部分可以采用Pt100,**熱電阻,高溫部分采用廉金屬K型熱電偶,也可高低溫采用一個一等S型熱電偶。符合GB/T212-2008、JJF1101-2003、JJF1376-2012等規范標準要求。
由于各標準規范要求不一致,所以控溫性能應符合以下要求:
1.煤的工業分析儀各指標的工作溫度應符合下列規定
(1)測定水分時,爐溫:107℃。
(2)測定灰分時,爐溫:815℃。
(3)測定揮發分時,爐溫:910℃。
2.溫度偏差
(1)測定水分時溫度偏差±2.5℃。
(2)測定灰分、揮發分時溫度偏差±10℃(或滿足用戶的要求)。
3.溫度均勻度
(1)測定水分時溫度均勻度±2.5℃。
(2)測定灰分、揮發分時溫度均勻度±10℃(或滿足用戶的要求)。
4.溫度波動度、穩定度
(1)測定水分時溫度波動度±0.8℃。
(2)測定灰分、揮發分時溫度穩定度±10℃(或滿足用戶的要求)。
三、流量校準
校準流量計:流量計量程為(100~5000)mL/min,等級4級。工作時要求氣體流量控制在(3~4)L/min,符合JJG257-2007。由于氣體流量對測量結果影響不大,日常也可以用標準流量計對比。
為保*工業分析儀測量結果的準確,應同時采用帶有GBW標志的標準物質(標準煤樣)做對比實驗,以驗證工業分析儀檢測樣品結果的準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