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熱量測定的準確度,關鍵在于標定熱容量所能達到的準確度,以及熱容量標定條件與發熱量測定條件的一致性。做好于標定熱容量所能達到的準確度,以及熱容量標定條件與發熱量測定條件的一致性。做好熱容量的標定工作是保證獲得準確發熱量測定結果的基礎。標定熱容量所用的基準物質是經過國家部門檢定并標明熱值的純度很高的苯甲酸。
1、標定原理
在充有過量氧氣的氧彈中燃燒已知熱值的苯甲酸,由點火后產生的總熱量和內筒水溫升高的溫度,求出量熱系統的溫度每升高1K所需要的熱量,單位為J/K。
2、標定步驟
①在不加襯墊的燃燒皿中稱取經過干燥和壓片的苯甲酸,苯甲酸片的質量以0.9∽1.1g為宜。
②根據所用熱量計的類型,按照發熱量測定的相應步驟準備氧彈和內、外筒,然后點火和測量溫升。在使用恒溫式熱量計的情況下,開始攪拌5min后準備讀取一次內筒溫度,經10min后再讀取一次內筒溫度,隨后即按發熱量測定步驟點火,記下外筒溫度和露出柱溫度,并繼續進行到得出終點溫度,然后再繼續攪拌10min并記下內筒溫度,試驗即告結束。
3、熱容量E的計算
4、熱容量的標定
5、熱容量標定的期限
熱容量標定的期限為3個月,超過此期應重新標定。但有下列情況時,應立即重測:
①更換量熱溫度計;
②更換熱量計大部件,如氧彈頭、連接環;
③標定熱容量和測定發熱量是的內筒溫度相差超過5K;
④熱量計經過較大搬動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