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熱儀測定發熱量,結果不準確原因大致有以下幾種:
原因一:熱容量標定的不準確
熱容量標定的不準確常會帶來系統誤差。這多半是由于使用的苯甲酸不合格或計算熱容量時忘記加硝酸形成熱。應該使用經計量部門檢定合格的二級基準量熱物--苯甲酸來標定儀器的熱容量,并且保證計算正確。另外,發熱量測定時的內筒水量與熱容量標定時的不全一致,也會使標得的熱容量不適用于發熱量測定試驗。標定完熱容量后應將內筒水的質量(包括內筒本身)記下來,保證在以后所有的試驗中內筒水量全一致。
原因二:內筒中的水量不能保持一致
內筒水的熱容量在整個儀器的熱容量中占相當大的比重,由于水的比熱很大,內筒中水的量若不準確將會使儀器的熱容量發生變化,從而導致發熱量的測定誤差。
原因三:攪拌器故障或攪拌速度不均勻
有時熱量計的攪拌器接線部分接觸不良,有虛接現象,這樣會導致攪拌速度時快時慢,時轉時停;有時攪拌槳上得不合適,被卡住而不能自由動作,會導致內筒水局部獲得的熱不能及時均勻地散出,從而使測得的內筒溫度變化為虛假的溫度變化。用這種溫升計算出的發熱量必然是錯誤的結果。當發現熱容量或發熱量重復測定結果忽高忽低,相差很遠時,可從這方面查找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