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量熱儀的氧彈操作使用:
(1)首先應檢查氧氣壓力表是否完好、靈敏,指示的壓力是否正確,操作是否安全。(2)在氧彈充氧時,必須使壓力緩慢上升,
直至所規定的壓力后再維持0.5—1min。(3)在使用氧氣時不得接觸油脂。(4)氧彈充氧應按規定壓力進行,充氧壓力不得偏
低或過高。
氧彈使用時,將氧彈芯掛于氧彈支架上;將已烘干的坩置于天平稱量盤上,稱出其質量。若是電子天平,則直接歸零去皮;
用干凈鑷子或角匙將試樣(充分混勻后),放入已稱重的坩堝內,記下其質量(苯甲酸1g±0.1g);煤樣為1g±0.1g;油樣為0.3g~0.7g;將裝有試樣的坩堝放到氧彈的坩堝支架上; 將點火絲接到坩堝支架(氧彈電極桿)上并擰緊壓輪并系上棉線;點火絲不得與坩堝接觸。若是苯甲酸,要壓在棉線上;若是煤樣,則棉線不得插入煤中,與煤樣良好接觸即可;試樣及點火絲裝好后,平穩地將氧彈芯放入裝有10ml蒸餾水的氧彈筒內,旋緊彈蓋并平穩放到充氧器上充氧;測試完成后用放氣閥將氧彈中的殘留氣體放出。
在一次發熱量測定后,發現燃燒皿內有未燃盡煤樣,試分析是何原因?
可能原因為:(1)充氧壓力不足,或氧彈漏氣;(2)煤質太差,揮發分太低;(3)充氧速度太快或燃燒皿位置不正,使試樣
濺出;(4)點火絲埋入煤粉較深;(5)試樣含水量過大或煤粉太粗。
燃燒皿內點不上火是何原因?
原因為:(1)點火開關或調節旋鈕接觸不良;(2)點火絲與電極脫落;(3)點火絲與燃燒皿或燃燒皿與另一電極接觸造成短
路;(4)點火絲與試樣接觸不良;(5)充氧壓力偏低;(6)試樣含水量過高,揮發分過低,試樣顆粒太大;(7)氧彈漏氣。